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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烟完节诗

区大相 · 明
虐焰昏炎徼,惊烽煽绿林。
岂缘宋姬笑,遂断木兰吟。
抱柱岂为信,登台良独任。
惟应芦火玉,堪自表贞心。
忍说干戈日,仍钦妇子贤。
膏薰何用比,烽火故相煎。
烈性金同炼,芳心桂共燃。
当为镆铘剑,长誓斩蛮烟。

👤 作者信息 - 区大相

朝代
明朝
生平简介

区大相 广东高明人,字用儒,号海目。区益子。善为文,下笔千言立就。万历十七年进士。初选庶吉士,累迁赞善、中允。掌制诰。居翰院十五年,与赵志皋、张位、沈一贯等有旧。赵等先后当国,大相皆引避不轻谒。后调南太仆寺丞,以疾归,卒。工诗词,皆严于格律,为明代岭南大家。有《太史集》、《图南集》、《濠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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