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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书事十二韵

郑善夫 · 明
闻道坎山里,群豪挠信州。
仇家县胆在,死士散金收。
赵厕机关重,秦庭报复稠。
执言修大怼,负固震诸侯。
落日闾阎恐,悲风井径愁。
抚绥须早计,变乱未干休。
赤子元无罪,红巾揆所由。
至诚驯虎豹,极处动貔貅。
六邑疲供应,三农讼咎尤。
风尘将不靖,土地尔何求。
即鉴前车覆,母贻后事忧。
朝廷讳首恶,贤相合深筹。

👤 作者信息 - 郑善夫

生平简介

郑善夫(1485年—1523年),字继之,号少谷,福建闽县(今福州市)人。明代儒学家(阳明学)、诗人、政治人物。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生于高湖,世代书香,少有才名,精于易经、数学和历法。弘治十七年(1504年)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进士。正德元年(1506年),以候补官员在京纂修《苏松常镇实录》。正德六年(1511年),任户部广西主事。因宦官当政,辞官,筑少谷草堂于金鳌峰下,闭门读书,曰:“俟天下之清也。”正德十三年(1518年),诏任礼部主事,升任员外郎。正德十四年(1519年)因痛斥江彬被廷杖三十,罚跪午门五日,辞官未获准。隔年辞官获准,与傅汝舟、福州太守汪文盛有来往。嘉靖元年(1522年),都御史周季风荐任南京刑部郎中,未几,改任吏部验封司。嘉靖二年(1523年)游武夷山,感染风寒返家,两天后病逝,葬于福州西郊梅亭山。善夫精于天文、算学,能推算日蚀、月食,上疏请改历元。《明史·文苑传》有传,称其“闽中诗文,自林鸿、高柄后,阅百余年,善夫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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