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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薄命

释函可 · 明
十三嫁先夫,十四先夫死。
十五嫁后夫,十六后夫死。
两度踏君门,依然一童稚。
凤钗两股齐,罗衫色仍紫。
哭新兼哭旧,那复再生理。
吁嗟十七十八嫁何迟,惟恨当年错欢喜。

👤 作者信息 - 释函可

生卒年份
1611 - 1659
朝代
明朝
生平简介

释函可(1611-1659),字祖心,号剩人,俗姓韩,名宗騋,广东博罗人。他是明代最后一位礼部尚书韩日缵的长子。明清之际著名诗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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