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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贞烈妇挽诗 其三

王弘诲 · 明
九泉幽约共登途,裂帛声终命已徂。
云发摘簪留奉母,金花存箧念荣夫。
秦台莫返吹箫凤,吴苑长啼反哺乌。
记罢玉楼伤逝水,因灵家法荐生刍。

👤 作者信息 - 王弘诲

生卒年份
1542 - ?
朝代
明朝
生平简介

王弘诲 (1542—?)明广东琼州定安人,字少传,号忠铭。嘉靖四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初释褐,值海瑞廷杖下诏狱,力调护之。张居正当国,作《火树篇》、《春雪歌》以讽。有《天池草》、《尚友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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