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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高前江挥使以勤事没于海 其二

王弘诲 · 明
挥泪江濆引素旌,楚歌凄断不胜情。
拔山力尽名空在,填海魂消气尚生。
星陨故当五丈垒,鹤鸣无复八公兵。
怪来白浪兼天涌,多恐英雄怒未平。

👤 作者信息 - 王弘诲

生卒年份
1542 - ?
朝代
明朝
生平简介

王弘诲 (1542—?)明广东琼州定安人,字少传,号忠铭。嘉靖四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初释褐,值海瑞廷杖下诏狱,力调护之。张居正当国,作《火树篇》、《春雪歌》以讽。有《天池草》、《尚友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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