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 予既追和吴君之韵,又从而为之歌,歌曰

予既追和吴君之韵,又从而为之歌,歌曰

张诩 · 明
贪泉之水不必浊,我来引瓢试一酌。
黄金大义孰重轻,衣可芰荷食可霍。
我心匪石不可移,我心匪马不可驰。
黄绮尚茹商岭芝,齐夷只食西山薇。
居官贵已至刺史,环堵萧然只如许。
沉香一瓣已投波,鬻犬街头资送女。
始信人心在守贞,贪泉之水元无情。
呜呼,纵然彭蠡与洞庭,此水未必敢与公争清。

👤 作者信息 - 张诩

生卒年份
1455 - 1514
朝代
明朝
生平简介

张诩 (1455—1514)广东南海人,字廷实,号东所。师事陈献章。成化二十年进士。授户部主事,丁忧后,隐居不仕,累荐不起。正德中召为南京通政司参议,谒孝陵而归。其学以自然为宗,求“忘己”、“无欲”,即心观妙,以揆圣人之用。有《白沙遗言纂要》、《南海杂咏》、《东所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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