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壬寅三月四日同勋辅五臣直宿西苑时雨适澍上召赐酒仁寿宫中谕曰寒春宵分召卿等饮一钟朕手注之酒殿中少看待雨略住出银钟带归圣恩隆渥前代所未有也恭赋近体二首志感 其二
严嵩 · 明
雨后承明催入召,亲劳御手注尧尊。
需云湛露恩同渥,桂殿兰宫景自温。
盛事故须传汗简,微生何以答乾坤。
归来更捧银杯赐,世世珍藏示子孙。
👤 作者信息 - 严嵩
生平简介
严嵩(1480年3月3日—1567年),字维中,号介溪,匠籍,国子生,治《诗经》,袁州府分宜介桥村(今江西省分宜县)人,
严嵩于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正德十年(1515年),奉旨还朝。后进署南京翰林院事,召为国子祭酒。嘉靖七年(1528年),迁南京礼部右侍郎,奉命祭告显陵,归后迁吏部左侍郎,进南京礼部尚书,改吏部尚书。十二年(1533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时值廷议重修《宋史》。二十一年(1542年),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后专直西苑,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晚年渐为世宗所疏远。后被御史邹应龙、林润等弹劾其罪行。四十一年(1562年)罢职,四十四年(1565年)被削籍抄家。两年后老病,寄食墓舍以死。
严嵩利用世宗“果刑戮,颇护己短”的弱点,以事激怒世宗,戕害他人以成己私。吞没军饷,废弛边防,加剧了“北虏南倭”之患;招权纳贿,肆行贪污,进一步败坏吏治,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 其诗文却清丽婉约,著有《钤山堂集》《钤山诗选》《直庐稿》《南宫奏议》《历宫表奏》《嘉靖奏对录》《南还稿》《振秀集》《流院逸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