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司徒秦公入朝
严嵩 · 明
剑履乘春上玉墀,梅花度腊送行卮。
承明宣室元相待,鹭溆钟陵无到时。
江上流移何日少,眼中经济属公宜。
东曹斋阁松阴在,几借前筹退食迟。
👤 作者信息 - 严嵩
生平简介
严嵩(1480年3月3日—1567年),字维中,号介溪,匠籍,国子生,治《诗经》,袁州府分宜介桥村(今江西省分宜县)人,
严嵩于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正德十年(1515年),奉旨还朝。后进署南京翰林院事,召为国子祭酒。嘉靖七年(1528年),迁南京礼部右侍郎,奉命祭告显陵,归后迁吏部左侍郎,进南京礼部尚书,改吏部尚书。十二年(1533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时值廷议重修《宋史》。二十一年(1542年),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后专直西苑,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晚年渐为世宗所疏远。后被御史邹应龙、林润等弹劾其罪行。四十一年(1562年)罢职,四十四年(1565年)被削籍抄家。两年后老病,寄食墓舍以死。
严嵩利用世宗“果刑戮,颇护己短”的弱点,以事激怒世宗,戕害他人以成己私。吞没军饷,废弛边防,加剧了“北虏南倭”之患;招权纳贿,肆行贪污,进一步败坏吏治,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 其诗文却清丽婉约,著有《钤山堂集》《钤山诗选》《直庐稿》《南宫奏议》《历宫表奏》《嘉靖奏对录》《南还稿》《振秀集》《流院逸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