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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史十首 其七 龚胜

佘翔 · 明
炎祚既云微,五侯起专政。
成都怀异心,敢窃太阿柄。
亦有金縢书,居摄附姬圣。
传玺胁后宫,新室朔改正。
乃徵龚大夫,大夫固称病。
印绶岂不荣,所耻事二姓。
草玄者何心,竟乃作符命。

👤 作者信息 - 佘翔

朝代
明朝
生平简介

[明](约公元一五七三年前后在世)字宗汉,号凤台,福建莆田人。生卒年不详,约明神宗万历初前后在世。嘉靖三十七年(公元一五五八年)举人。为金椒县知县。会议里甲,与巡按御史牴牾即拂衣去,放游山水以终。翔工诗。著有《薜荔园集》四卷,《四库总目提要》使之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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