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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即事 其二

韋驤 · 宋朝
浪頭卷白去無垠,山面鋪青一色勻。
氣象清雄無處比,情懷跼促此中伸。
欹危釣艇唯堪望,倉猝商帆不用嗔。
顧我遽來非自任,也知牽制爲官身。

👤 作者信息 - 韋驤

生卒年份
1033 - 1105
朝代
宋朝
籍贯/出生地
杭州钱塘
生平简介

韦骧(1033—1105),原名让,字子骏,杭州钱塘(今浙江)人。仁宗皇祐五年(1053)进士。历知婺州武义县、袁州萍乡县、通州海门县,通判滁州、楚州。入为少府监主簿。哲宗元祐元年擢利州路转运判官,移福建路。元祐七年,召为主客郎中。徽宗建中靖国初,除知明州。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杭州洞霄宫。工诗文,有《钱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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