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 送張升甫三十韵

送張升甫三十韵

强至 · 宋朝
歲餘客秦雍,處俗失大方。
眼前紛朋游,外同異中腸。
最得張子晚,一見合柔剛。
拜我十年兄,本非以其長。
直緣父兄舊,及此三紀强。
子之先大夫,疇昔倅餘杭。
予時以童子,進謁升公堂。
仲兄齒予亞,同學隸州庠。
行聯坐接席,無異彼雁行。
此時君尚孩,縱記今亦忘。
去住忽南北,中間異行藏。
後予與君兄,鄉貢入帝鄉。
見面初驚疑,偕問徐乃詳。
同年忝進士,茲復同省郎。
伊予論契好,始見今髮蒼。
昨君解下邽,東去隨薦章。
歸來婦翁家,春風到秋霜。
予居幸對舍,有酒呼隔牆。
往還興頗熟,間外絕毫芒。
乘月步橫橋,觀漁立回塘。
詩句迭唱酬,稍稍積巾箱。
自許先功名,知我尚激昂。
放言遺形骸,不以我爲狂。
古稱管鮑交,千載竊相望。
辭我復云東,坐不安吾床。
汴水日向落,更久不可航。
甬東拋田園,不治久欲荒。
急省江南兄,數事皆不遑。
慇懃挽征袖,强留盡一觴。
何以將別意,時菊有清香。

👤 作者信息 - 强至

生平简介

强至(一○二二~一○七六),字幾聖,杭州(今屬浙江)人。仁宗慶曆六年(一○四六)進士,除泗州司理參軍,歷浦江、東陽、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韓琦判永興軍,辟爲主管機宜文字,輾轉在韓幕府六年。神宗熙寧五年(一○七二),召判戶部勾院,遷群牧判官。九年,遷祠部郎中、三司戶部判官。卒,年五十五。其子浚明集其所遺詩文爲《祠部集》四十卷,曾鞏爲之序,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祠部集》三十五卷,又《韓忠獻遺事》一卷。《咸淳臨安志》卷六六、清强汝詢《求益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傳》有傳。 强志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底本,參校武英殿聚珍版木活字本(簡稱活字本)、武英殿聚珍版同治七年刻本(簡稱同治本)。另輯得集外詩四首,附于卷末。

🔒 需要登录后才能编辑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