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憕,太原文水人。舉明經,開元初,爲咸陽尉。張說爲幷州長史太平軍大使時,引憕常在幕下。後爲宇文融判官,括田課最,遷監察御史。歷給事中,河南少尹。天寶初,出爲清河太守,改尚書右丞、京兆尹。轉光祿卿、東都留守,遷禮部尚書。安祿山陷長安,遇害。贈司徒,諡忠烈。詩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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