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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官新定却寄并州通判王幾道

張伯玉 · 宋
新定與并門,天南天北人。
扁舟江外客,別乘塞垣身。
朔馬驚鳴橐,秋鱸上釣綸。
何時敘離闊,把酒碧嵩春。

👤 作者信息 - 張伯玉

生平简介

張伯玉,字公達,建安(今福建建甌)人。早年舉進士,又舉書判拔萃科。仁宗慶曆初以秘書丞知并州太谷縣時,范仲淹推薦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范文正集》卷一八《舉張伯玉應制科狀》)。至和中通判睦州,時年三十,後遷知福州,移越州、睦州。有《蓬萊集》二卷(明嘉靖《建寧府志》卷一八),已佚。 張伯玉詩,據《嚴陵集》、《會稽掇英總集》等書所錄,編爲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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