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s: ✅ 已连接

返回列表 > 馬上口占感梅感事二首 其二

馬上口占感梅感事二首 其二

包恢 · 宋朝
巡歷郡邑間,人若未厭棄。
夾道爭向觀,疑我形孰似。
得之道聽餘,咸謂物吐氣。
老姦與宿贓,神奪而心悸。
預知犯難逃,已多速奔避。
先嘗受其賕,今皆償之既。
非懾使者來,安得自知畏。
予默揆諸心,斯言未深契。
一切氣不美,先儒說有味。
彝倫若盡去,太半爲鬼魅。
禽獸爭食人,殆盈野盈市。
迹其所作爲,殆惡過異類。
不潔食不飽,甚焉官與吏。
慘酷以濟之,甚若豺虎噬。
豈直如得情,哀矜至流涕。
刑法用當窮,根本惕若厲。
豈謂猶有民,能喜使者至。
或鞠躬焚香,或遠送旗幟。
望來漳民情,願留泉民意。
此猶碩果然,不食生可覬。
惟知有罪者,患不速去離。
何啻千百輩,施行纔一二。
自嘆水一杯,孰救炎火熾。
傷心復傷心,竟夕不能寐。

👤 作者信息 - 包恢

生平简介

包恢(一一八二~一二六八),字宏父,一字道夫,號宏齋,建昌南城(今屬江西)人。寧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進士,調金谿簿。歷光澤簿,建寧府學教授,沿江制置司幹官,通判台州、臨安府,知台州,提點福建刑獄兼知建寧府,廣東轉運判官,提點浙西刑獄,知隆興府兼江西轉運使,湖南轉運使。理宗景定初,拜大理卿,遷中書舍人。四年(一二六三),出知平江府兼發運使。度宗即位,召爲刑部尚書。咸淳二年(一二六六)進簽書樞密院事。三年致仕。四年卒,年八十七。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敝帚稿略》八卷。事見《桐江集》卷三《讀包宏齋敝帚集跋》,《宋史》卷四二一有傳。 包恢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底本。

🔒 需要登录后才能编辑内容